专业号

承担管理和保护北京市森林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调处林权纠纷。

 

组织制定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自然保护区(本规定中自然保护区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体系,下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负责市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承担保护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